近日,江川区星云街道的12岁男孩廖某深夜不睡觉到街上扫码骑行共享单车,期间因为好奇车上头盔是否可以防火,不料将共享单车烧毁,给自己和家人惹下大麻烦。
2023年10月6日5时许,玉溪市公安局江川分局星云派出所接群众卢某报警,称在江川区乾景商业中心2号门处他们公司的一辆共享单车被烧毁,要求调查处理。民警立即赶到现场找到报警人卢某了解得知,当天凌晨5时30分,平台显示停放在乾景商业中心附近的共享单车出现异常,当其赶到现场后发现车辆也被烧毁。了解情况后,民警通过现场走访和调取监控,于当天下午找到嫌疑人廖某。 经询问,廖某对烧毁共享单车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根据廖某陈述,当天夜里自己睡不着便到乾景商业中心附近玩耍,看到街面上停放着很多共享单车,随后用手机扫码租了一辆骑行。期间,廖某想检测一下共享单车头盔是否防火,便用随身携带的打火机去烧安全头盔,导致车辆被烧毁。鉴于廖某系未成年人,民警对其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责令监护人严加管教。 目前,经过民警普法教育,廖某的父母向共享单车负责人卢某赔偿了3800元的损失款。未成年人不能骑共享电单车!违法!
共享电单车作为共享经济的一种新形态,不仅解决了市民“最后一公里”出行的问题,更以其便捷、环保等优势,直接改变了很多市民的出行方式。 但共享电单车方便市民出行的同时,违反交通法规的不文明行为也时有发生。其中,未满16周岁的孩子骑行共享电单车的现象比较严重,大多孩子均是在校学生。要知道,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单车的行为,既危险又违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的规定,驾驶电动自行车和残疾人机动(电动)轮椅车必须年满16周岁。 未成年人对道路交通危险判断、规避能力还比较弱。同时,一些孩子在没有家长管教下,将马路当做游乐场所随意骑行、追逐,极易发生道路安全事故。因此,未成年人骑行问题,需要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并一起进行宣传教育。 针对未成年人驾驶共享电单车的问题,交警们大多会采取违法通报至学校和现场通知法定监护人到场的手段,加强对未成年人骑行共享电单车的管理,从源头上杜绝未成年人驾驶共享电单车的现象。 交通事故猛如虎,孩子的安全大于天!在此,交警部门呼吁:首先,家长应该管理好孩子,不提供其骑车上路的条件,禁止未成年人骑车上路。孩子骑车上路,部分家长是知情的,有的甚至还提供了便利。但是,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家长作为监护人,怠于监护会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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