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法分子在购买某些商品时,让人看的先是真币,接着以不买等理由,将真币要回,后来又要买,将假币递给售货员;有的时候,还会有旁人前来买东西或催促,以转移售货员的视线或遮挡视线,乘隙调包。
2.“混淆”使用
这种情况比较多见,即在借(还)款或者购买货物时,在众多钱物中,混入少量假币,特别是在数额巨大时,这种情况更容易出现。没拆封条的整沓人民币,接受时也要拆掉封条细看一下,避免不法人员从中混放假币。
3.“昏暗”使用
一些公众场所的光线昏暗等问题,或者晚上,也可能成为不法人员使用假币的首选场所和首选时间。光线昏暗时,丧失了辨认的条件,是不是假币,加之假币的仿真度较高,有时候很难被识别。
4.“找弱”使用
不法分子在使用假币时,有时还会特别寻找机会,如专门寻找一些辨别能力差的弱势对象(如小孩、妇女、老人)。此种情形使用假币,多出现在一些农贸市场,一些老人在卖家中土产品时,稍有不慎,就会收到假币。